◤公告◢ 113年度獎勵金、獎金差額及機票補助已經開放申請囉!
113年度獎勵金、獎金差額及機票補助開放申請!
1.申請資格:
(1)參賽時仍在學,具有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籍,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本學年度受理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間,依本要點規定獲國際設計競賽獲獎者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申請。
2.申請資料登錄:
欲申請本學年度相關獲獎之補助者(包含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之申請),請至本計畫官方網站之線上申請獎勵(https://reurl.cc/j19M5p)註冊並登錄資料,將資料送出後下載PDF檔,嵌入資料並親筆簽名(包含電子簽名 ),最後將填寫完成之獎勵金申請書、個資同意書及聲明書檔案繳交至參賽時所屬學校。(檔案命名規範: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獎勵金申請書 / 個資同意書及聲明書檔案命名規範:
(1) 獎勵金申請: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 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同意書及聲明書
(2) 獎勵金差額申請:差額-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 差額-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同意書及聲明書
(2) 獎勵金差額申請:差額-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 差額-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同意書及聲明書
(3) 機票補助申請:機票-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 機票-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同意書及聲明書
3.請學校協助以校(系)為單位將申請檔案透過行政系統(網址請見教育部函文,僅學校專責人物使用,勿外流)上傳申請書PDF檔案後,檢附申請清冊以電子公文發至教育部。
3.請學校協助以校(系)為單位將申請檔案透過行政系統(網址請見教育部函文,僅學校專責人物使用,勿外流)上傳申請書PDF檔案後,檢附申請清冊以電子公文發至教育部。
4.送件截止日: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所繳證件及資料如有不實,經查證屬實,將取消獲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