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中英文姓名拼音問題: 拿到得獎證明時發現主辦單位把我們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拼錯了,有跟對方反應但沒有得到回應。請問這樣情況之下有什麼方法解決嗎?

過去曾有學生報名時自己填寫英文名字,得獎後榜單姓名與護照姓名不符例如:榜單英文名Amy Lin, 護照姓名An-na, Lin,當時作法是請學生提供報名表影本、作品原檔案,證明自己確實是該作品獲獎人。另外須附上一張切結書,說明是什麼原因拼錯姓名,並有以上切結屬實,如有不實願意負一切法律責任等具法律效力的句子即可。(切結書範本可向設計戰國策辦公室索取)IDC計畫辦公室這邊僅提供過往案例做參考,我們很樂意為學生呈報獎學金申請書,但實際審核結果仍以當年度審查委員會決議為主。

得獎證明只有一份:得獎證明一定要2份嗎?我這邊只有一封email通知入選,已經向主辦單位反應尚未得到回應,想請問我該怎麼辦?

主辦單位務必需要2份證明以避免得獎爭議,如果E-MAIL給主辦單位沒有得到回覆,我們建議直接打電話或傳真提出要求,同時間一邊準備其它的申請資料,如果其資料都準備好但還沒有收到第2份證明,還是請一定在截止日期前先把申請寄來,審查時會再通知你補件。請務必向主辦單位盡力爭取權益!祝順利。

「補助旅費」申請表填寫:旅費申請表裡面的「申請獎勵金差額資料」該如何填寫?

關於「101年度國外差旅費及100年度差額申請表」,功能有兩個: 1. 100年得獎者,在去年6/30之後才參加頒獎典禮的差旅費事後申請。 2. 101年申請者,已經參加過頒獎典禮的差旅費申請。 所以以下這幾個部份只有1類申請者需要填寫: 100年核定獎勵金之公文系統、原核定獲獎獎項、原核定獲獎獎項等級,以及申請獎勵金差額資料全欄。

中英文姓名證明文件:請問附上中英文姓名文件的作用是什麼? 沒有護照怎麼辦?

附上中英文對照姓名文件主要原因是:參加國際比賽的時候通常只會填寫英文拼音的名字,所以不管是得獎通知、或是獎狀上,都只會有英文姓名,申請戰國策獎學金則是中文填寫。在審核的時候需核對是否為同一人,護照是最快最正確的審核方法。 但如果沒有護照也沒有關係,如果高中畢業証書或是曾經獲得任何證書上有中英文姓名,都可以附上影本做為審核時的文件。請註明"此文件為中英姓名對照用"。

等待最終得獎名單:我在7月31日申請獎勵金截止日前只收到入圍通知,我可以等到最終結果通知再申請嗎?

申請者如於當年度07月31日前獲知入圍或入選,但競賽尚未公告最終得獎名單之狀況,請先行提出獎勵金申請,以免錯過申請時間。
若獲獎證明資料不足兩件驗證時,可於行政審查階段進行補件;未來若您的作品獲得更高獎項,可於明年度再申請獎金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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