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繳文件檢查
1.申請表PDF電子檔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3.在學證明(參賽時須具備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籍之相關文件。請提供具該參賽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如無註冊章,請另申請該學期之在學證明或成績單)
4.備妥二種以上兼具獲獎者姓名及作品名稱之官方得獎證明文件(例:獎狀、官方通知信、官方網站公告名單、官方網站線上展覽、獎盃、官方發行之年鑑等)
5.獲獎者中、英文姓名證明文件(例:護照影本或中英對照畢業證書等,如與官方獲獎證明文件之羅馬拼音略不相同者,請提出相關佐證說明)
6.作品授權同意書
7.共同創作者之身分證影本、在學證明、英文姓名證明文件、切結書
8.獎勵金申請聲明書
9.申請個資授權同意書
10.獲獎作品彩色電子檔(A4直式尺寸數張,作品圖面應避免置入獲獎之國際競賽標誌)
11.獲獎作品電子檔(於線上申請時上傳壓縮檔)(包含AB項):
A-1.作品檔案(綜合設計類、產品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工藝設計類、建築與景觀設計類、時尚設計類):A4直式尺寸數張,應避免置入獲獎之國際競賽標誌,300dpi之JPG檔,並壓縮成zip檔。
檔名規範:作品名稱-01、作品名稱-02……以此類推。
註:若作品圖為橫式,請將兩張橫式拼成一張。(請見示意圖)
A-2.作品檔案(數位動畫類):
(1)作品海報及畫面截圖A4直式尺寸數張,300dpi之JPG檔,並壓縮成zip檔。檔名規範:作品名稱-01、作品名稱-02……以此類推。
(2)動畫作品請以 MP4 的格式連同申請書交給學校,並由學校負責單位一同上傳至雲端空間。檔名規範:作品名稱+申請人姓名-01……以此類推。
註:若作品圖為橫式,請將兩張橫式拼成一張。(請見示意圖)
B.得獎者照片:10*10cm,300dpi之JPG檔;以個人照為主,勿繳交團體照,並壓縮成zip檔。檔名為作品名稱+姓名,例:作品名稱-王大明。
12.申請學生應由參賽時其就讀學校協助發公文至教育部,已畢業者亦同。
*申請文件請確保每個欄位填寫無誤,皆須申請人及共創者親筆簽名(包含電子簽名)。
申請須知
一、辦理依據: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參賽時為臺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受理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間,依本要點規定獲國際設計競賽獲獎者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申請;113年8月1日以後獲獎者,請於114年度申請。
三、申請作業:
(一)為因應環保,全面改為線上申請作業。
1.申請人至官方網站登錄並完成相關填寫作業,送出資料後下載PDF檔,備妥所需檢附資料並親筆簽名。
2.上開完成簽名之資料以PDF檔格式提交至學校專責單位。
3.學校彙整完校內申請案件後,檢附申請清冊備文(電子公文)報部。
4.以校(系)為單位將上開申請檔案彙整並上傳至獎勵金申請行政系統。(系統網址附於教育部公文內,僅限學校專責人員登入使用。)
(二)送件截止日:113年7月31日23:59前,逾期恕不受理。
四、審核作業:
(一)審核時程:原則於113年10月15日前召開評選會議,核定獲獎勵學生名單及獎勵額度,並得依實際需要,彈性調整作業時程。
(二)審核原則:
1.一稿多投者擇優領取獎勵金。(如跨學年度而獲得更優獎項者,可申請獎金差額)
2.申請者須提出:A.申請表、B.身分證影本、C.在學證明、D.英文名字證明文件、E.二種以上兼具獲獎 者姓名及作品名稱之官方得獎證明文件、F.授權書、G.獲獎作品彩色書面稿、H.學校公文(參賽時所屬學校應協助申請者連同申請資料發文至教育部)
3.若為共同創作之獲獎作品,須取得其他組員同意始得以個人身份申請獎勵金,申請以一次為限。共同創作者須提出:A.身分證影本 B.在學證明 C.英文名字證明文件 D.切結書
4.共同創作者如非臺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如老師、企業等),或獲獎證明之獲獎者與非在學學生共同具名者,不得申請。
*獲獎作品創作者為團體之申請案,建議指定之申請者應以能優先配合本計畫連絡及履行義務等事宜者為佳。
5.同一作品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曾於本部「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中獲獎者,由審查會擇優核定獎勵金額,不受前點第一款獎勵金額度限制。
(三)獎項或申請者資格具有爭議,以「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指導委員決議為準。
(四)審核結果另函知學校,由學校轉知獲獎者辦理請領獎勵金及履行義務等相關事宜。
五、學生義務:
獲獎勵金之學生,應於113年12月15日前至少履行下列義務之一;經查未履行義務者,得不核給獎勵金:
(一)配合本部或本部指定之計畫辦公室舉辦之藝術與設計人才培育年度計畫及各項教學推廣活動。
(二)配合就讀學校舉辦之藝術與設計相關座談、活動。
*請申請同學注意:若有更新申請辦法,將一律公佈於「最新消息」;如有申請獎勵相關問題,煩請先參閱官網「問與答」,感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