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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06年度獎勵金、獎金差額及機票補助申請即將開始喔!

106年度獎勵金、獎金差額及機票補助申請須知:
※本學年度(106)因配合部分國際獎項公告時程之調整,爰請注意申請之截止時間。
詳情請參閱『106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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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請資格:
(1)參賽時仍在學,具有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籍,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本學年度受理105年7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期間,依本要點規定獲國際設計競賽獲獎者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申請;106年8月1日以後獲獎者,請於107學年度申請。

 2.申請資料登錄:
自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起,欲申請本學年度相關獲獎之補助者(包含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之申請),請逕自至本計畫官方網站(http://www.moe-idc.org/)登錄<屆時官網首頁會出現快速連結鍵>,再將登錄完成之表格列印與備妥應繳文件後,請參賽時所屬學校協助發文至教育部。

 3.郵寄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高教司劉惠媛小姐收,請註明:「106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

 4.送件截止日:中華民國106年7月3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5.獲獎勵金之學生,應於106年12月15日前至少履行下列義務之一;經查未履行義務者,本部得不核給獎金:
(1)配合本部或本計畫辦公室舉辦之藝術與設計人才培育年度計畫及各項教學推廣活動。
(2)配合就讀學校舉辦之藝術與設計相關座談、活動。

 

註:上述申請書等相關資料表格皆須提供正本,以供資格審核作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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