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副校長、設計學院 院長
Former Vice President of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Head of College of Design
Article of famous designers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副校長、設計學院 院長
Former Vice President of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Head of College of Design
壹、前言
目前國內設計教育的教學方針與成果,除了凸顯臺灣設計能力在國際上的影響,間接也反映國家對設計領域的投資;因此,設計教學的提升與反思,則是重要的課題。個人認為設計核心概念課程,目的在於設計知識的傳遞,技術實作技巧的關鍵問題分析與討論,以及設計思考的引導。國內設計相關科系所擬定的必修核心課程,大致可區分兩類,一為具體的知識與技巧,傳授具體技能與方法,如設計原理 、基礎設計、基礎構成、設計概論、造型原理、色彩計畫、繪圖技法與電腦輔助繪圖等;另一為整合性的邏輯思考,如設計方法、設計思考等。該兩類的課程多數集中於大學一年級至三年級的課程,經修習兩至三年的核心課程,接續大四的創新設計以及專題製作的相關課程。整體的教學訓練過程,以應用前幾年所學的基礎核心課程,延伸應用至大三、大四的實務設計訓練,體現創意、創新設計核心要領。
貳、創新設計
創新設計一詞,於專業設計和學術領域中,雖未被普遍定義,但在相關的設計雜誌、學術期刊與企業形象等,引用率極高(Cawood, 1997; Chayutsahakij & Poggenpohl, 2002)。不管在產業前期的導入、過程的轉換與後端的檢討,皆可廣泛的應用此概念來執行發想、製造與行銷。Freeman(1982)提出設計是創新的核心功能,而創新是經濟的主要動力。《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提出一項創新理論,認為創新是推動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動力(Schumpeter, 1934)。Rothwell和Gardiner(1988)將創新分為兩種層次,漸進式與核心性創新,如圖2所示,核心性創新僅占整體的10%,若引入市場,核心可導致各種延伸性的創新增量,屬於高技術創新。經濟學家曾提出,技術變革對經濟增長的影響與國家財富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Smith, 1778), Smith的理論中,創新發展可導致「藝術的進步」,這將導致進一步專業化和生產率的提高(Meier & Baldwin,1957),相較於核心性的創新,漸進式創新則占了整體的90%。對照其設計教育,了解設計相關的教學較屬於漸進式的創新,依照不同時代的產業需求培養不同的技能與細節上的變更,以及改善設計,達到創新目的 (圖2)。
圖(2) 創新的層次 (Rothwell and Gardiner, 1988)
Shirley與Henn (1988),以及Walsh等人(1992) 所提出設計的主要相關領域,針對設計教學領域整理出較活用創新設計的面向,如圖3所示;隨科技的發展,多媒體設計亦快速躍進於創新設計的涵蓋範圍。Oakley(1990)認為創新設計工作應致力於「將發明轉化為成功的創新,或擴展它本身現有的實用性。」因此,將該項工作描述為「以進行微調的方式,更準確地實踐,來滿足我們需求」,並指出市場上99%的新產品,皆是以現有產品與技術來進行應用的衍生,此概念強調了設計工作的重要性,並通過擴展現有創新的實用性來引入新穎性。Oakley舉例說明他的定義,如盒式磁帶(Cassette tape system),因應時代需求,改變成隨身聽(Walkman stereo),甚至到MP3,以及現在普及安裝於智慧型手機上的APP,如圖4所示。
圖(3) 設計的主要相關領域 (Shirley and Henn, 1988; Walsh et al., 1992).
圖(4) 將基本產品透過創新設計,使市場潛力倍增的案例 (Oakley, 1990).
參、創新於設計教學應用
創新是創造活動的最終結果,是以知識為基礎的新穎性,且延伸有價值的新產品,或過程與服務中的體現(Leonard & Swap,1999)。因此,在設計教學上,本文大致將創造活動劃分為二類,一為整合型方法論,其二為創造力發展,如圖5所示。
整合型方法論是源自於美國的行為主義與管理理論,須經歷多次發想與收斂的過程,因應不同領域發展,許多學者亦開發了多種方法論的應用。德國學者Pahl和Beitz (1977) 提出創意設計的理論中,強調有步驟地分析,從定性到定量的過程,系統性的將每個階段都是具體化的改善上一階段的結果,具體化的將設計分為四個階段,如圖6所示,該模式確切的指示出設計開發步驟模式。
設計創造力發展涉及到許多的心理與環境的因素,Csikszentmihalyi (1996) 指出創造力是具有價值的想法,可以是解決問題的新途徑、一項新設計、想法,或是新的藝術形式等。Weisberg (1986) 從認知的角度提出創造力是一種解決問題的形式,且過程中必須是循序漸進。Simon (1996) 亦認為創造力過程不能只是新奇探討問題的形成,並需探索及檢驗更多的替選方案,從中找出具有創造力的解決方式。Wang 和 Siu (2011) 根據過去文獻,整理出創造力過程思考,包含分析、產生和評估的聚歛和發散思考歷程,如圖 8所示。Csikszentmihalyi (1996) 提出創造力是由「領域」(domain)、「學門」(field) 和「個人」(individual person) 之間的互動所共同造成的(圖9)。不能當作是個人作為創造性存在的標準,需有社會的評價方能判定其價值。
圖(8) 創造力思考過程
圖(9) Csikszentmihalyi (1996) 提出之創造力影響
在創造力歷程方面的研究,Helmholtz (1896) 和 Wallas (1926)提出創造力四階段模型,如圖10所示。分別為第一個「準備階段」(preparation),針對問題進行思考;第二個為「孵化或潛伏醞釀階段」(incubation),於淺意識產生激盪,新的聯想組合可能在此階段產生,該階段被認為是整個歷程最具創造性的一部分;第三個為突發性找到解決方案「啟發階段」(illumination)。